非因工作發生「傷害」或「疾病」住院診療,可以申請「勞保傷病給付」喔!
※勞保傷病給付申請條件:
1. 參加勞保期間因普通傷病住院診療 (或於加保期間發生傷病,於退保後1年內因同一傷病住院診療)
2. 住院診療日數達4日(含)以上
3. 住院診療期間未取得原有薪資
同時符合上述三個條件,自住院不能工作的第4日起至出院日止,可向勞保局申請勞保傷病給付。但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不在給付範圍喔!
詳細資訊⏩ 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04837.html
申請書這裡下載⏩ https://www.bli.gov.tw/000631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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