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團體保險保費調漲暨投保人須知公告

2020-02-25

【團體保險投保人須知】

一、109年度(合約期間109/4/1~110/3/31)保費調漲,明細如附件,請詳閱。

二、已加保之被保險人續繳續期保費,視為同意以新費率續保

三、109年度保險費過期(109年5月10日)仍未繳付時,保險契約即自動停止效力

四、如不同意以新費率續保,請聯絡工會【書面申請退保】後更新繳款單再繳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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